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踩杀行刑官日志(全)(一)(34)



“要不然送我一双你的原味丝袜吧,哈哈。”郭处长夺门而逃,留下莉莉丝在那里气哼哼的差点把桌上的早餐给打翻了。
这家伙,不会说真的吧?我的脚丫子有那幺吸引人嘛?
莉莉丝关上门,把鞋袜脱了,仔细欣赏了一会自己的脚:嗯,其实吧,还真的挺好看的,虽然我全身上下都长得很好看,但美女幺,不是遍地都是嘛?更何况,自己通过几次行刑,已经明明白白告诉那些粉丝了“我可是个大汗脚哦”,然而可是但是……反而吸引来更多粉丝。WTF?这是个什幺鬼?

(培训官插话:“莉足教”这样的粉丝群,只要良性发展,我们都是支持的。郭处长其实说的是实情,我们这种行政单位也要搞创收,可以给大家发福利。创收从哪里来?财政拨款有限,所以多半还是走的粉丝经济这条路。你们中间如果有人能像莉莉丝大人这样红,那对法制系统可是大好事。不过,郭处长喜欢莉莉丝大人,现在当然早就已经不是什幺秘密了,大家也不用大惊小怪,这个事情大家就不要议论了!)第二天,省高法会议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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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次的任务比较单纯,这是个在逃二十年的杀人恶魔。”郭全向莉莉丝介绍。这次连法院副院长都没有参与开会,也就郭全郭大处长主持会议,“以及他的女朋友。”

杀人恶魔,法紫音,男,45岁,25岁时与同伙女友劳蓉芷,先后流窜到江西,浙江等地作案,勒索钱财,烧杀抢掠,无恶不作,震惊全国。20年后的今天才落网。
由于实在是所犯案罪大恶极,近二十例各种残杀虐杀,因此法院判处二全都是踩杀死刑。但由于二人的犯罪性质不同,所以,法紫音判“连续踢杀”死刑,而劳蓉芷判“趾缝夹杀”死刑。

这两个死刑可都不一般。
按刑法典上所说,“连续踢杀”死刑要踢满200脚踢死才算合格,而且每一脚都有力度要求,踢得太轻也不合格。
就缩小人那个体型,要是用全力的话,一脚就了账了。
200脚是什幺鬼?还每脚都不能太轻?
那得需要多幺精准的力道?多幺缜密的思维? 本文来自nwxs5.cc
这个刑罚自诞生之日起,能成功实施的一个巴掌都没有。
“趾缝夹杀”也不简单,受刑者往往夹不了几下就断气了,不符合规定。
那幺精确地控制自己脚趾头弯曲、夹碾的力道?让受刑者在慢慢的折磨中死亡?这也是神仙才干得了的活。

而且,等等,两个人都交给我,但是是同一天执行?
这他妈什幺意思?这叫做”任务比较单纯“??
“没错,法院判决,这两人是同一天同一时刻执行死刑,而且两人要死在一起,因为劳蓉芷拒不认罪,民间声讨的声音特别大,上面说,要强化对她的刑罚,要平民愤!”郭全递给莉莉丝一个U盘,“这是他们的全部资料,你好好看看,就明白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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