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踩杀行刑官日志(全)(一)(56)



他忍着浑身的剧痛,贪婪地嗅闻着莉莉丝的足趾,从中找到最令自己大脑中枢兴奋的元素,再以此指导自己的下半身——
生命到了最后,老子都能爽!问天下几人能做到?
而且老子还要给这个人人都夸、粉丝无数的小美女的脚底打个胶!
嘿,在死亡的时候,还能完成这幺香艳的美事,这简直就是人生之壮举!
程继之被自己的万丈豪情感动得一塌糊涂。

莉莉丝哪里知道程继之临死时还有这幺猥琐的想法?
她严格遵守着专业要求,并按电视台发来的直播时间要求,打算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,将这个看上去无比凶狠的壮汉慢慢踩爆。
注意是“慢慢踩爆”。
所以她小心地,缓缓增加脚上的力道,碾动着自己的脚掌和脚趾,在程继之的身上不断踩压加力,来回走动。
目的当然是“每一步都能让犯罪分子感受到痛苦和煎熬,但又不能让他们迅速失去生命”,要“在规定的时间内让犯罪分人体会慢慢死去的感觉”,从而“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,让他们知道,犯了死罪,你连想要一个痛快都不可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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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培训官插话:大家注意这个“慢慢”二字,这是踩杀死刑和我们世纪初的枪毙、药物注射死刑、以及古代的砍头等死刑最大的区别所在。以前的死刑是从速从快,目的是让罪犯尽快结束生命,但实际上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不够,因此在缩小药物发明后,设计了这种踩杀刑法,并规定每种刑罚时间的下限和上限,就是要让犯罪分在死前受到最大的痛苦,从而令人人畏法,不敢犯罪。)

在莉莉丝看来,其实这次这个任务,比上次鞋内捂杀那位大人物,其实是简单很多的。那位大人物,花了她足足六个小时,都达到踩杀行刑时间的上限了,累得要死,因为“捂杀“刑罚,是不允许犯人有明显外伤的,只能把他捂死,万一罪犯生命力太顽强,捂不死,让他撑过了六小时,那行刑官可要被追责!
所以她上次特意穿了一双三天没换的袜子,而且时间达限才把大人物放出来。 内容来自nwxs10.cc

这次不一样,是“碎杀”,而且不限鞋内还是鞋外。
这个刑罚,是要将罪犯像一只虫子那样踩爆浆,变成一滩碎肉。
莉莉丝觉得这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。
所以她根本没把这次任务放在心上,觉得就是例行公事即可。

程继之虽然没有学过什幺刑法的上下限,但他是看过踩杀死刑直播的。
他当然知道,自己的生命大概就在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。
当他觉得自己身上的压力越来越重的时候,他就知道,自己大限将到。
但在他脑子里,却觉得是自己的生命最高潮的部分,即将到来。

巨大、带着莉莉丝少女体香和刚渗出的新鲜汗味的脚趾,在自己的脸上蹂压着,酝酿着,慢慢地,把自己的脸压扁、蹂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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